7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指导意见》明确,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同时,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包括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丰富商车险产品等。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也是该征求意见稿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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