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理财牵手滴滴。
日前,光大理财宣布与滴滴金融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开放金融场景、资产证券化、账户式产品等领域深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签约双方还就金融产品权益与资产结合的出行场景、个人和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滴滴集团财务副总裁、滴滴金融总经理卓越表示,在此次合作中,滴滴金融将依托光大理财卓越的投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共同为用户打造出一款有温度的,多样化的,值得信赖的理财产品。
而且这离光大理财“牵手”苏州银行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此之前,光大理财于8月下旬与苏州银行进行了会谈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金融代销、资产管理、金融科技、产品研发、品牌宣传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财务监督研究所副所长周毅钦表示,“对于光大理财而言,滴滴本身不仅拥有巨大的用户群,而且拥有平台司机和大量员工,客户资源可谓丰厚,光大理财与滴滴的合作,不仅是一个良好的销售渠道,更是一个良好的宣传平台。
据悉,滴滴金融目前已经上线了众邦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辽宁振兴银行和富民银行的存款产品以及上海一家银行提供的活期理财产品,但在购买这些产品时,首先需要开通提供这些产品的银行电子账户。DDM仅仅是一个信息展示平台,交易只通过用户在各银行的电子账户完成。而且光大理财与滴滴的战略合作,也开启了产品发行、管理等合作的想象空间。有人认为,与光大理财合作后,滴滴金融还将推出一系列由银行机构代销、光大理财子公司发行和管理的相关产品。
借记卡代销银行试着“破圈”销售。
然而,在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进行“破圈”营销时,也面临着监管的限制。周毅钦表示,多数理财子公司仍对非银机构作为第三方外部合作渠道的地位持观望态度,主要原因是监管文件没有明确认可这一合作方式。所以,即使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理财子公司也是以代销银行为“中介”的。
分析家认为,光大理财与滴滴的合作也不会直接将理财产品投放到滴滴理财页面,而将理财产品投放到光大理财的下属银行机构代销、管理的相关产品。
依照《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该公司可通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办法》规定,代理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周毅钦表示,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依靠母行自身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因此在等待监管文件出台后,是否会认可理财子公司与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合作的经营模式。
国信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剑也表示,目前监管文件并未进一步明确理财子公司对外合作的代销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在监管细则不健全的情况下,部分理财子公司对于对外合作渠道的构建较为谨慎。
营销方法还在摸索中。
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的相关监管政策已经制定完毕。九月五日,银保监会负责创新业务监管的副主任蒋则沈在“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透露,银保监会正在制定《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办法》。
在王剑看来,未来随着相关监管文件的逐步出台,子公司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和方式将向公募基金产品靠拢,从而使线上渠道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成为必然趋势。
在麻袋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看来,对于线上化的销售渠道建设,理财子公司也将面临合规、成本和技术三大挑战。”第一,合规,特别是宣传用语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不夸大宣传;第二,成本,选择自行销售还是依赖第三方,需要衡量成本,作出综合决定;第三,技术,不管是线上理财还是线下直播,都是对平台技术能力的考验,究竟能否给客户带来好的体验感。
在上述论坛上,蒋则沈也曾表示,理财产品销售服务必须贯穿理财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不能把面向投资者的推介展示、风险评估、投资建议、适当性配对、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等程序简化为单一时间点的孤立销售,甚至作为一把铁锤买卖。同时,作为新型资管机构的银行理财子公司,需要积极主动地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基本概念、银行理财新产品等向普通大众讲清楚、讲好、讲活,提高公众的认识,帮助投资者准确、有效地识别和防伪,防范线上和线下欺诈行为。
责编: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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