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为将劳动教育落到实处,意见提出,把劳动素养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意见还特别指出,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
责编: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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