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我市2020年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从违法行为类型上看,主要集中在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和自动监控管理、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违法向大气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规定贮存处置转移危险废物等方面。
同时,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普遍增强,面上的环境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违法行为有向隐蔽化、专业化转变的趋势。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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