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等。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等。市民防办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等。
根据工作需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民防办等可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级指挥协调机构名义部署自然灾害相关防治工作。市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以及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执行市级指挥协调机构指令。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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