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政策扶持对象为在新北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机构),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引进退役军人创业项目的创业载体、创业基地。其中,开业补贴、租金补贴、地方贡献奖励的扶持对象须为退役军人企业。
奖补内容包括开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地方贡献奖励、项目招引奖励等5项补贴及奖励。
开业补贴为一次性8000元。租金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企业租金补贴2万元/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企业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地方贡献奖励,对于年度入库税收达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年、10万元/年、15万元/年的贡献奖励。项目招引奖励,对于创业基地、创业载体,引进5个(含5个)以上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年度开票销售达100万元以上,给予该创业基地、创业载体1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招引奖励。
专项资金实行申报评审制,新北区有关部门后续将专门制定发布《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吴燕翎 佳妮)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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