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变动以及系统之前没有联网互通等原因,部分市民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次账户合并后,被合并账户的余额计入并入账户余额;担保记录、冻结记录、变更记录、提取记录、缴存记录、贷款及合同信息、还款信息及异地贷款信息录入并入账户;公积金贷款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由并入账户接续。
据了解,每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检索业务系统中符合合并条件的个人账户,统一进行合并操作。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不再受理汇缴、补缴、公积金贷款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单位需按时汇缴住房公积金,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封存、开户手续。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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