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梨树县刘家馆子镇苇田村一村民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自家承包田硬化地面、建设彩钢结构库房,拟用于经营花生合作社,占地面积4337.48平方米,地类为一般耕地。发现此违法占地行为后,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和刘家馆子镇政府迅速行动,依法进行了处理,现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建筑物已被拆除,正在恢复耕种。
专项整治以来,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有关要求,营造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动态巡查检查,注重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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