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会同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对《规划》编制经费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并核定预算控制额为350万元;由主管部门在预算控制额以内,按政府采购规范程序实施《规划》编制项目,并提交规委会审定。通过滚动预算方式,2021年追加预算安排部分经费确保该项目先行启动,剩余款项待政府采购完成后,依据政府采购结果分年度纳入财政专项预算。
加强绩效考核监管,突出规划对接落实。按照规委会相关要求,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与十堰、随州、神农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衔接,切实推进与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城市群规划对接,确保规划科学编制、落实落细,并依法依规统筹使用项目资金,加强绩效目标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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