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预收房租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吃一堑长一堑

2021-02-03 13:27:18来源:中经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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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对租房市场开始加强监管,特别是长租市场,就在今天明确发文。  首次明确禁止长收短付,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
  北京对租房市场开始加强监管,特别是长租市场,就在今天明确发文。

  首次明确禁止“长收短付”,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只能拨付给个人。新规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周期必须匹配;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且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租客申请了住房租赁贷款后,放贷机构可以把贷款发放给租客,也可以签订协议后直接发放给房东,但不能发放给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或利益相关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已经预收的超过3个月的租金部分和存量“租金贷”,租赁企业要建立专户逐步化解;已经预收的押金,也要一并纳入专用账户托管,押金托管的具体方式和流程后续还会出台配套细则。

责编: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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