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金坛农业人性化执法

2021-07-30 12:20:12来源:常州日报
字号:
  真的不用罚款吗?太感谢你们了,我一定记住这次教训,遵守法律规定!7月28日,金坛区朱林镇一家渔需物资店经营者孟某成为该区农业执法
  “真的不用罚款吗?太感谢你们了,我一定记住这次教训,遵守法律规定!”7月28日,金坛区朱林镇一家渔需物资店经营者孟某成为该区农业执法“首违不罚”第一人。

  原来,他在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期间“试营业”,被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按照原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孟某理应受到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当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得知“首违不罚”的最新规定,孟某十分惊喜。

  据了解,今年初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次提出“首违不罚”的概念。“首违不罚”不是违法不罚、任凭违法,必须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要素。那些为了自己方便故意违法、抱着侥幸心理躲避法律处罚的人,并不符合“首违不罚”的规定。

  金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杨晓谷表示,“首违不罚”并非是背离法律规定的过度纵容,而是顺应法治精神的合理包容。这给予违法行为人自我改正的机会,让他们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使得他们在今后的行为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同时,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兼顾尺度与温度、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创新农业行政执法方式,也能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责编:aomi

  •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