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洁瑶表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调解联动机制薄弱、对接程序不顺畅等问题,亟待解决。
她建议,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诉源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党委、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社会力量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由党委、政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搭建高效便捷的诉源综合治理平台,在村镇设立矛盾调处中心,实行村镇先调、法庭指导的镇域纠纷解决模式;在县域设立一站式、实体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中心,并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或部分植入,在物理上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一站式受理、递进式解纷流程。建成一支专业的解纷工作人员队伍,聘请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吸收高校老师、专家学者、当地乡贤进入特邀调解员队伍,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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