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推选活动候选人原则上年龄限定在6至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或职业院校相应年级)。通知要求各学校要通过学生自荐、互荐,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在勤学善思、奋勇争先,孝老爱亲、自立自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热爱科学、发明创新,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中华美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青少年典型。严格把关、层层推荐,向上级部门推荐人选。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宣传本地本校的好少年先进事迹,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掀起学习好少年、争当好少年的热潮。
责编: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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