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高新区法院和南漳县法院,分别管辖审理襄阳市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辖区内,襄阳市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辖区内,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涉驰名商标认定、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之外的,且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揭牌当天,高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经当事人申请,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南漳县法院则通过网上立案通道,受理了一起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据介绍,当事人在后续诉讼过程中,不需要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
责编: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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